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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音壁]未经收件人同意 快递员不能将快递件放入智能柜

泸州新闻网  2017-12-08 10:18

[摘要] 在寄快递时,已经支付过快递费,这里面应该包括了物品的传递以及存放收费,为什么速递易一边收取快递公司的费用,还要再次收取收件人的费用?

市民:现在快递收发都是放在速递易,但是速递易只免费存放12个,之后每天将收取1元费用。在寄快递时,已经支付过快递费,这里面应该包括了物品的传递以及存放收费,为什么速递易一边收取快递公司的费用,还要再次收取收件人的费用?且速递易柜子占用的也是业主的公共土地资源,这一块的费用又是去了哪里?请物价部门核查。

泸州市发改委:一、速递易(成都我来啦网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属中国邮政的下属子公司。为方便小区业主,“速递易”进入小区前,与小区物业协商,经双方同意后,向小区物业缴纳智能柜年费,办理用电等相关手续,签定协议进行智能柜安装和运行使用。

二、速递易落户该小区后,免费试用2个月,在免费试用期间,速递易的各项服务不收费,试用期过后开始收费,放置12内是免费的(包裹放进“速递易”智能柜,收件人随后会收到一条取件短信,短信中会告知取件柜号、密码、免费存放时间等内容),免费时间过后,每超过12收费1元,收取5元钱。

三、经约谈速递易泸州片区负责人,要求该公司在未得到收件人同意的前提下,快递员不能将快递件放入智能柜中。现速递易公司已更改了系统操作界面,取件人可通过操作快递柜、致电官方热线等措施,免除被收取的1元超时费,或者性选择不再使用速递易快递柜。

记者段婉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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