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泸州市将于2018年1月1日起开征环保税

泸州新闻网  2017-12-06 11:00

[摘要] 笔者日前从泸州市地税局获悉,泸州市将从2018年1月1日起开征环境保护税,实现排污费制度向环境保护税制度的平稳转换。

笔者日前从泸州市地税局获悉,泸州市将从2018年1月1日起开征环境保护税,实现排污费制度向环境保护税制度的平稳转换。

据悉,12月1日,四川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环境保护税适用税额的决定》。根据决定,四川省大气污染物适用税额为每污染当量3.9元,水污染物适用税额为每污染当量2.8元。据了解,四川适用税额均在法定税额幅度内,不仅与周边省份总体协调,同时符合我省省情和经济社会生态发展要求。

2016年12月25日,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审议通过《环境保护税法》。它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落实税收法定原则”要求后,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部单行税法,也是我国部专门体现“绿色税制”、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单行税法。《环境保护税法》的总体思路是由“费”改“税”,实现排污费制度向环境保护税制度的平稳转换。

据市地税局负责人介绍,开征环境保护税是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健全地方税体系”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调整税制结构,理顺税费关系,培育地方税源;有利于健全和完善绿色税制,保护生态环境,推进美丽中国建设。

文炼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泸州特价房官微

有专业有态度有房源有优惠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