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误读政策公积金贷款泸州购房引纠纷 提醒:异地贷款有条件

泸州新闻网  2015-07-13 08:42

5月1日“泸州市房地产28条”实施,该条例在支持合理住房需求尤其是公积金贷款买房方面释放了重大利好政策。周先生原本想趁此政策买套房,却终引发一起消费投诉。

1

记者从龙马潭区消委会了解到,宜宾籍消费者周先生一直希望能用其在宜宾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在泸州办理公积金贷款购房,正好“28条”规定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周先生看到了买房的机会,并咨询了某楼盘销售人员是否可以申请公积金异地贷款,在得到肯定的答复后,周先生毫不犹豫地在该楼盘购置了一套总价33.6万元的住房,与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并付首付款10万余元。

然而在公积金贷款办理的过程中,周先生却被告知因其系外地户口,不能在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周先生顿觉上当受骗,遂向工商部门投诉,认为该楼盘的销售人员为达到卖房的目的,诱导自己定房并支付房款,属于诱骗消费者,要求退房退款;而开发商则以双方已签订合同并在房监所登记备案不能办理退房为由,拒绝了周先生的退房退款的要求。

根据泸州市人民政府《2015年促进房地产建筑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28条措施》中关于异地贷款的规定:职工在就业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户籍所在地购买自住住房的,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由于周先生户籍地为宜宾,因而不能在泸州市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终,在工商部门的调解下,当事人双方终达成一致:开发商对周先生所购房屋总价优惠3.6万元,以弥补周先生不能实现公积金贷款的损失。周先生后以以30万元的总价完成购房。

针对此起消费投诉,消委会提醒消费者,在进行如购房、购车等大宗消费时,要先了解相关政策法规或向有关部门咨询,切忌盲目听信销售人员的口头承诺而冲动消费。

泸州房天下置业QQ交流群:297372067、126525909

》》》点击查看更多泸州楼市资讯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泸州特价房官微

有专业有态度有房源有优惠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精彩评论

亲,登陆后才可发表评论哦~,立即登录

发布已输入0/200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