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9日举行的泸州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培训会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部负责人对此进行了解答。
“租房是否可以提取公积金,提取金额该如何核定?”、“单位临聘人员该不该缴纳公积金?”、“购买商铺、车库是否可以提取公积金?”……连日来,泸州市民对我市刚出台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新政提出了一些疑问。
2015泸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新政详解
在昨(29)日举行的泸州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培训会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部负责人对此进行了解答。
购房1年内为新购房
泸州市民:凡新购房的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成员均可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支付购房款,何为新购房?
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凡是购房在1年以内,父母以子女的名义或者子女以父母的名义购房,在公积金提取新政发文之后办理提取的,均视为新购房。
外地公积金贷款也能补提
泸州市民:凡目前尚有公积金贷款余额的职工,在文件有效期内可补提一次,如果我是外地公积金贷款呢,可不可以补提?
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公积金贷款补提是指有公积金贷款的且目前贷款还未结清正在还贷期间的,都可以在文件有效期内补提一次;外地公积金贷款则需提供借款合同原件、银行打印的还款证明等真实有效的资料,待公积金中心审核资料真实后允许在文件有效期内补提一次。但这个“外地”是指市外省内的地方。
泸州市民:我购买了一套房,申请了公积金贷款,还可不可以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款呢?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根据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执行住房公积金提取新政策的通知》泸市公积【2015】35号文件,新购房提取了公积金用于支付首付款的,也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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