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寡老人的赡养难题,素来困扰着全社会。就此而言,采取“以房养老”的方式或许是不错的尝试。只不过,现实的琐碎繁复,从来都远超我们的想象。
新发生的、廖大爷的案例表明,即便生前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明确约定了各方的权责利,身后依然有可能风波不断,甚至后诉诸公堂。当然,此事或有特殊性。比如说,其中涉及到协议内容的二次变更。此一举动,在客观上增加了协议执行环节的复杂程度。而这,也恰是“侄女与社区”打官司的肇因所在。
而超越个案视角,不得不说该事件所呈现的一般性价值,还是值得我们正视。如何恰当地引导孤寡老人,运用法律、金融等手段,将不动产转化为生前的直接福利?这既是一个伦理议题,更是一个技术问题。理想状态下,此类事项理应有专门的平台或机构,来加以梳理和管理。唯有将之流程标准化,才可大程度避免纠纷与冲突。
对于“以房养老”等模式,全社会理应予以更多关注。但说到底,养老问题,本质上还是道义范畴的事情。纵使没有经济允诺兜底,社区、亲人等等,还是有责任对孤寡老人加以救济。动辄将养老问题,还原为直白的文书约定,或许也无法解决所有问题……其实,让所有人都能拥有有尊严的晚年,本就是一个健康社会理所应当要去做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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