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市发改委获悉,日前,国家发改委、住建部等11个部委联合发文,印发《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方案》的通知,共有62个市、县、镇晋升“”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我市成功入围,成为全省跻身“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的地级以上城市。
据了解,近年来,泸州市积极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在加快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等方面进行了努力探索和创新。去年6月,国家发改委、住建部等11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省选择符合条件的不同层级市、县、镇作为试点,主要探索建立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为了积极推进申报工作,我市各相关职能部门,组织编制了《四川省泸州市推进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方案》上报国家有关部委。
作为全省跻身“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的地级以上城市,我市具有典型示范作用。下一步,我市将以此为契机,坚持以人为本,开展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多元化可持续的城镇化投融资机制、农村宅基地制度的改革和完善、行政管理高效与行政成本降低的管理模式4个方面研究和试验,争取国家试点政策、资金支持,选择具备条件的园区进行城市功能区转型试点,探索PPP等建设模式,创新新型城镇化建设的体制机制,谋划生成和加快建设一批新型城镇化建设试点项目,为新型城镇化建设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
原标题:泸州市成“”新型城镇化试点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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